7月21日,江蘇省揚州市市場監管局印發新修訂的《揚州市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和從輕減輕處罰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同步出臺免罰輕罰清單3.0版。《辦法》共29條,將自9月1日起正式實施,主要規定了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和從輕減輕處罰的適用原則、適用條件和適用程序,進一步貫徹“包容審慎、寬嚴相濟、過罰相當”執法理念,為一線執法人員在執法辦案中的實踐操作提供有力指引,使免罰輕罰更加規范化、制度化。結合修訂,揚州市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3.0版和減輕處罰清單3.0版同步出臺。其中,不予處罰清單3.0版含83項,減輕處罰清單3.0版含44項,合計127項,相較此前的2.0版新增22項。據悉,2023年9月,該局制定出臺舊版辦法和免罰輕罰清單2.0版。2024年,揚州市市場監管系統共辦理免罰輕罰案件1881件,比上年增長60.2%;2025年上半年,共辦理免罰輕罰案件789件,同比增長17.94%。
來源網址:https://www.samr.gov.cn/xw/df/art/2025/art_feae61d9ec364216a67669a6311385ea.html
7月21日,江蘇省揚州市市場監管局印發新修訂的《揚州市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和從輕減輕處罰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同步出臺免罰輕罰清單3.0版。《辦法》共29條,將自9月1日起正式實施,主要規定了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和從輕減輕處罰的適用原則、適用條件和適用程序,進一步貫徹“包容審慎、寬嚴相濟、過罰相當”執法理念,為一線執法人員在執法辦案中的實踐操作提供有力指引,使免罰輕罰更加規范化、制度化。結合修訂,揚州市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3.0版和減輕處罰清單3.0版同步出臺。其中,不予處罰清單3.0版含83項,減輕處罰清單3.0版含44項,合計127項,相較此前的2.0版新增22項。據悉,2023年9月,該局制定出臺舊版辦法和免罰輕罰清單2.0版。2024年,揚州市市場監管系統共辦理免罰輕罰案件1881件,比上年增長60.2%;2025年上半年,共辦理免罰輕罰案件789件,同比增長17.94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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